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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
作者:杨鸣明    时间: 2024-11-20

各单位:

为进一步做好科研成果登记工作,保证成果的及时、准确、全面,根据《best365官方网站登录入口科研奖项/成果应用评价指导方案》(民大发〔2022〕58号)和《best365官方网站登录入口科研成果评价指导方案》(民大发〔2022〕59号)文件要求,现启动2024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。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登记范围

登记的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20日取得的成果(2024年12月20日之后的成果可以在2025年上半年进行补登)。

二、登记内容

1.学术论文

学术论文类成果需在科研管理系统上传期刊封面、版权页、完整目录、正文(全部)合成的PDF版本。

SCI数据库使用2023年版本,待2024年12月中下旬中科院更新后,再对涉及变动的成果进行调整。

2.学术著作

学术著作类成果需在科研管理系统上传封面、版权页、完整目录合成的PDF版本,同时报送正式出版的著作1本。

3.科研奖项

科研获奖类请将获奖证书扫描后在科研管理系统“成果获奖‘附件信息’”一栏上传。(彩色扫描为PDF格式,文件大小不超过20M)

4.知识产权、标准等

专利、软件著作权需在科研管理系统上传相关证书扫描件(彩色扫描为PDF格式,文件大小不超过20M),365官网为权利人的证书原件同时提交科发院保存。

5.艺术实践成果

艺术实践成果需在科研管理系统上传节目单及成果的图片、音频、视频等资料(文件大小不超过20M),同时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。

6.决策咨询报告

决策咨询报告类需在科研管理系统上传相关部门出具的采纳证明,涉密材料除外。

、工作要求

1.各类成果填报必须遵循科研诚信原则,不得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将纳入科研诚信记录。

2.截止时间:2024年12月20日。

3.联系方式

学术论文,学术著作,决策咨询报告,艺术实践成果,科研奖项(人文社科类):027-67843907

知识产权、标准等,科研奖项(理工类):027-67841106

科学研究发展院

2024年11月20日

   责编:李金    审核:蔡灿武    上传:杨鸣明